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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視購中移動公司 明年推流動電視信博論壇
香港電視網絡宣布,推出 Over-The-Top(「OTT」)及流動電視服務,公司預計自2014年7月1日或該日前後開始通過該等平台傳送其多媒體內容。
公司目前計劃會通過3至5條頻道經營業務,其中包括一條綜合廣東話頻道和一條「24 小時」新聞頻道。
基於此等發展情況,公司將會恢復其內容製作業務,並會步進興建位於新界將軍澳工業邨的新多媒體製作及分銷中心的下一階段。
除此之外,在需符合此等業務發展的進度及業務需要的前提下,本集團目前計劃提議分階段重新聘用較早前宣布裁減的大約 320 名員工。
其中,在發展流動電視服務方面,公司將收購中國移動香港的全資附屬公司,目前持有(其中包括)頻譜、綜合傳送者牌照及取得關於在本港提供廣播類流動電視服務的基礎建設、設施及設備。該公司並沒有在本港從事提供流動電話服務。目標公司可使用頻譜,有效期直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日為止。
至於OTT服務,香港電視認為,OTT 服務能使觀眾能通過眾多的互聯網連結裝置(如智能電話、平板電腦、個人電腦及智能電視等)觀看其頻道。觀眾可以選擇觀看直播或視頻點播的多媒體內容。公司的市場推廣團隊及研發團隊一直與潛在的應用方案開發商一起,就可供 OTT 平台及服務的設置、安裝、使用及管理等所使用的技術解決方案進行商討及評估。
OTT 是指通過互聯網向用戶提供各種應用服務。這種應用和目前運營商所提供的通信業務不同,它僅利用運營商的網路,而服務由運營商之外的第三方提供。目前,典型的OTT業務有互聯網電視業務,蘋果應用商店等。
公司認為,鑑於智能電話、平板電腦及具備多種功能的手持裝置於本港日漸普及,公司相信於香港提供 OTT 和流動電視服務的需求及業務發展潛力將會增加。
同時,公司亦相信香港廣大的觀眾會樂意接受通過互聯網及流動電視服務獲得電視內容這個嶄新的方式。
公司致力進一步發展其多媒體業務,當中包括本港的內容分銷頻道及/或平台、與內地及海外製作公司合作及/或合夥從事電視節目製作,以及電影和多媒體內容製作。
問題:如果真係用手提裝置做電視台既主要服務點,現在 D 5G plan 會唔會每個月只能睇到一個星期既高清電視,然後有三個星期要捱 320x240 既 VCD 級廣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