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 流動資訊站

最專業之網上流動資訊雜誌
現在的時間是 週二 4月 23, 2024 5:53 pm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發表新文章 回覆主題  [ 5 篇文章 ] 
發表人 內容
文章發表於 : 週一 8月 11, 2014 11:54 am 
離線
版主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14, 2005 7:05 pm
文章: 777
IMA 揭發紅米侵犯用家私隱一事,大家應已不用再多講了,如你還未知發生乜事,咁呢篇分享也不會關你事的了,請便!

阿公是 5 月尾揭起小米事件的序幕,轉眼已快 10 個星期了,這段時間大家都拍爛手掌支持,我都係,但除了拍手掌和自已唔用小米外,便真的沒做過什麼了,這 10 個星期,基本上是阿公單挑,我地睇 Show,所以去到呢度,我希望能動員多點 IMA 兄弟,將戰線拉開,化整為零,讓自已出點力分擔一下阿公的擔子!

我的建議很簡單,就是請大家在自已的 Facebook/Wechat 之類的 Social Network 上,寫一段有關小米侵犯用家私隱一事的分享,以 Status (近況) 形式發放,並設定為公開的訊息,而不是只給自已朋友看到。

以下是我昨晚在 Facebook 發放的 Status, 稍後會轉經我的 Wechat 和 whatsapp 轉給自已的朋友。

https://www.facebook.com/kongandy/posts ... 2680671823

引言回覆:
多年好友自 5 月已緊守在最前線,將「大」公司的網霸行為拉上檯面,希望喚醒大家關注一些貼身的危機。「大」公司先是全盤否認,然後是常見的「五毛」亂華,跟住是扣帽子,人身功擊,和各式各樣的故事去將事情合理化,持續了 10 個星期後,我們總於見到一份聲明,一份承諾會「改」的聲明!

有人說「大」公司已道歉,恕小弟中文讀得小,睇完再睇,都見唔到「大」公司認錯,咁唔認有錯情況之下,有道歉嗎? 有誠意嗎?小弟出身寒微,父輩沒有教我什麼高深的知識,但簡單的一句「錯就要認」,還是說得明明白白的,這一句我終身受用,在我的經驗中,人的基本根性,是認了是錯還可能會改,但連錯都唔認既,就唔好自 High 發夢會有「知錯能改」這回事了!

也有人說,「大」公司承諾會改錯 (或說是修正),但我睇左三次,都只係見到「大」公司話我因為人贓並獲而不好過,所以我會修改 (唔一定係修正,大家唔好拍手板住)被你們找到的話柄,將度前門 (簡訊) 關左佢,但我見唔到「大」公司承諾唔會再盜用資訊或侵犯個人私隱,如果你見到有類似的承諾的話,你是幸福的人,因為你很客是得到滿足!

其實對 Public Relationship 稍有經驗的人仕,都應說見到「大」公司在整份聲明中緊守一個 line of statement,就是「大」公司做的所有事情都符合「大」公司的私隱條款,從前的沒有錯,現在的也沒有犯規,所以將來也不用改,既然你們對某些做法不接受,好啊,咁我改囉!點改?咪改到唔用呢個你們已查出來的方法囉,你仲想點啊?

你認為「大」公司會有認錯,道歉,改正和以後不再犯的一天?你信不信,其實講多無謂,因為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不信了! 如你對小弟演譯科技和通訊問題尚有一點認同的話,那我儘最大努力勸你一句,不要問,只要不信,那你被侵犯的機會還是會小一點的!如果你經常往來中港,或者從事一些對內地有敏感性的工作 (不要多心啦,我是指例如宣教士) ,那我會語重深長的說最後一句,「大」公司的產品不是你們用的,放低包米,從新上路吧!


大家隨便 copy and paste 我所寫的,但我更希望你能用自已的文字寫出來,因為這樣才會對你的朋友有號召力和感染力。那怕是短短三數行的分享,只要是真心的,到題的,也比擔凳仔買花生強十倍!

如果大家出了 status 後回來這裡貼個 link 或 screen cap, 讓大家多點參考,讓參與這個撐場行動更多點子,更容易做到,那便真正是 IMA 大家庭的一份子,也不枉阿公十多年來出錢出力撐起整個 IMA!


回頂端
 個人資料  
 
文章發表於 : 週一 8月 11, 2014 1:27 pm 
離線
高級玩家

註冊時間: 週二 4月 26, 2005 6:32 pm
文章: 924
Andy Kong 寫:
IMA 揭發紅米侵犯用家私隱一事,大家應已不用再多講了,如你還未知發生乜事,咁呢篇分享也不會關你事的了,請便!

阿公是 5 月尾揭起小米事件的序幕,轉眼已快 10 個星期了,這段時間大家都拍爛手掌支持,我都係,但除了拍手掌和自已唔用小米外,便真的沒做過什麼了,這 10 個星期,基本上是阿公單挑,我地睇 Show,所以去到呢度,我希望能動員多點 IMA 兄弟,將戰線拉開,化整為零,讓自已出點力分擔一下阿公的擔子!

我的建議很簡單,就是請大家在自已的 Facebook/Wechat 之類的 Social Network 上,寫一段有關小米侵犯用家私隱一事的分享,以 Status (近況) 形式發放,並設定為公開的訊息,而不是只給自已朋友看到。

以下是我昨晚在 Facebook 發放的 Status, 稍後會轉經我的 Wechat 和 whatsapp 轉給自已的朋友。

https://www.facebook.com/kongandy/posts ... 2680671823

引言回覆:
多年好友自 5 月已緊守在最前線,將「大」公司的網霸行為拉上檯面,希望喚醒大家關注一些貼身的危機。「大」公司先是全盤否認,然後是常見的「五毛」亂華,跟住是扣帽子,人身功擊,和各式各樣的故事去將事情合理化,持續了 10 個星期後,我們總於見到一份聲明,一份承諾會「改」的聲明!

有人說「大」公司已道歉,恕小弟中文讀得小,睇完再睇,都見唔到「大」公司認錯,咁唔認有錯情況之下,有道歉嗎? 有誠意嗎?小弟出身寒微,父輩沒有教我什麼高深的知識,但簡單的一句「錯就要認」,還是說得明明白白的,這一句我終身受用,在我的經驗中,人的基本根性,是認了是錯還可能會改,但連錯都唔認既,就唔好自 High 發夢會有「知錯能改」這回事了!

也有人說,「大」公司承諾會改錯 (或說是修正),但我睇左三次,都只係見到「大」公司話我因為人贓並獲而不好過,所以我會修改 (唔一定係修正,大家唔好拍手板住)被你們找到的話柄,將度前門 (簡訊) 關左佢,但我見唔到「大」公司承諾唔會再盜用資訊或侵犯個人私隱,如果你見到有類似的承諾的話,你是幸福的人,因為你很客是得到滿足!

其實對 Public Relationship 稍有經驗的人仕,都應說見到「大」公司在整份聲明中緊守一個 line of statement,就是「大」公司做的所有事情都符合「大」公司的私隱條款,從前的沒有錯,現在的也沒有犯規,所以將來也不用改,既然你們對某些做法不接受,好啊,咁我改囉!點改?咪改到唔用呢個你們已查出來的方法囉,你仲想點啊?

你認為「大」公司會有認錯,道歉,改正和以後不再犯的一天?你信不信,其實講多無謂,因為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不信了! 如你對小弟演譯科技和通訊問題尚有一點認同的話,那我儘最大努力勸你一句,不要問,只要不信,那你被侵犯的機會還是會小一點的!如果你經常往來中港,或者從事一些對內地有敏感性的工作 (不要多心啦,我是指例如宣教士) ,那我會語重深長的說最後一句,「大」公司的產品不是你們用的,放低包米,從新上路吧!


大家隨便 copy and paste 我所寫的,但我更希望你能用自已的文字寫出來,因為這樣才會對你的朋友有號召力和感染力。那怕是短短三數行的分享,只要是真心的,到題的,也比擔凳仔買花生強十倍!

如果大家出了 status 後回來這裡貼個 link 或 screen cap, 讓大家多點參考,讓參與這個撐場行動更多點子,更容易做到,那便真正是 IMA 大家庭的一份子,也不枉阿公十多年來出錢出力撐起整個 IMA!


支持!!!

_________________
XOOM 3G?


回頂端
 個人資料  
 
文章發表於 : 週一 8月 11, 2014 2:28 pm 
離線
全職睇場
頭像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14, 2005 5:27 pm
文章: 18130
來自: 一個沒有壞人的地方
想我早啲死 :lol:

_________________
退一步海闊天空!


回頂端
 個人資料  
 
文章發表於 : 週二 8月 12, 2014 1:01 pm 
離線
資深玩家
頭像

註冊時間: 週四 5月 26, 2005 11:27 pm
文章: 2688
來自: phone2phone.hk
十卜

_________________
Welcome to my web
phone2phone.hk


回頂端
 個人資料  
 
文章發表於 : 週二 8月 12, 2014 2:55 pm 
離線
資深玩家

註冊時間: 週一 5月 30, 2005 12:44 am
文章: 1969
基於權利和義務,撐硬。

_________________
你老味“lau-216”!爛 J 你! 仆道!


回頂端
 個人資料  
 
顯示文章 :  排序  
發表新文章 回覆主題  [ 5 篇文章 ]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36 位訪客


不能 在這個版面發表主題
不能 在這個版面回覆主題
不能 在這個版面編輯您的文章
不能 在這個版面刪除您的文章
不能 在這個版面上傳附加檔案

搜尋:
前往 :  
Powered by phpBB® Forum Software © phpBB Group
正體中文語系由 竹貓星球 維護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