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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發表於 : 週四 11月 17, 2011 2: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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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news.yahoo.com/逃稅1-1億-14港人涉案-33名ipad水客深圳受審-220827936.html

逃稅1.1億 14港人涉案 33名iPad水客深圳受審
星島日報星島日報 – 7小時前

(綜合報導)(星島日報報導)一個「超級走私團夥」在深圳中級法院受審,三十三名被告以「螞蟻搬家」方式在各大口岸走私iPad、手提電腦,四年逃稅一億一千萬元,其中包括十四名港人。走私集團分工明確,將貨物分拆攜帶,連包裝盒都由不同的人帶過關,有港人專門負責「睇水」。由於疑犯眾多,案件到昨晚仍挑燈夜審。

  記者李建人深圳報導

  這宗「超級走私團夥」案前日起在深圳中級法院審理,據檢察機關指控,三十三名被告分為「職業水客」、「內地貨主」和受僱接貨、負責核算數量的走私人員,全部被以走私普通貨物罪、物品罪起訴,主要是走私手提電腦、iPad,涉案逃稅額約一億一千萬元(人民幣,下同)。

  頭目四年逃稅四千萬

  案情顯示,「職業水客」在走私貨物中獲利不菲。其中,四十歲的水客頭目高亞梅,〇七年起在香港走私手提電腦,每台向內地貨主收取二百至二百八十元的「帶工費」,然後再以每台八十元至一百元的價格僱傭水客在羅湖口岸走私,四年間偷逃稅款高達四千萬元。

  據悉,「超級走私集團」分工十分明確,講究帶貨技巧,往往將貨物化整為零,在香港將完整包裝的手提電腦,分拆成電腦、配件、包裝盒、電腦包等,由不同的水客帶過關。

  團夥甚至利用殘疾人、老人、孕婦帶貨,或在口岸附近臨時找旅客有償「幫忙」,深港兩地走讀的學童也遭利用。物品成功過關後,會由專車送往羅湖一座大廈,有專人負責接貨。

  利用殘老孕婦童帶貨

  暱稱「阿飛」的港人羅錦堂昨日以被告身份出庭,透露自己主要負責「睇水」,在羅湖口岸附近關注海關檢查情況,若發現檢查較為鬆懈,就會致電水客速速過關,月薪有一萬元港幣。據悉,羅錦堂被控逃稅以前多萬元,其妻兒昨天也到場旁聽。

  在庭審上,第一被告、「內地貨主」鄭慶曉當庭認罪,但否認自己是貨主,稱是給一個叫王某的香港老闆打工。鄭慶曉也否認走私電腦的具體數額,認為部分送來香港維修的電腦被重複計算。由於被告人數眾多,案件到昨日夜晚仍在挑燈夜審。有走私水客的家屬專程從香港到深圳聽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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